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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工會抗議及聘雇建教生事件澄清說明
2010/04/14, Wednesday
洋華光電針對工會抗議及聘雇建教生事件澄清說明
 
(桃園觀音 2010/4/14)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622)對於近日勞資爭議,造成社會及客戶的不安,感到遺憾及抱歉。本公司對於相關爭議,一向希望能經由溝通協調,儘早圓滿解決,以降低對員工、客戶及社會的影響。但本事件由於受到外力介入造成部份員工誤解,並由報章媒體傳播,持續影響社會之觀感。為避免本事件再對社會造成傷害,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內容,提出如下澄清:
 
一、資遣30名工會幹部和會員,明顯是在打壓工會,與實情不合
本公司調整生產線,盡量安排員工調他單位或海外子公司,部分員工同意拿離職金,最後總計18位員工離職,這些離職員工年資均短於2年,甚至有三成不到半年,除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外,公司另增加兩個月平均薪資不等之離職金,並計有十六名員工與本公司簽署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書而離職。僅2位未與本公司簽署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書之員工,本公司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資遣並給付資遣費,工會從未提供會員名單與公司,公司亦無法針對工會會員有差別作法,而公司實際資遣僅二位,實與報載有顯著之差異。
 
二、短發建教生加班費,勞動條件惡劣,並非事實
    本公司給付建教生月薪,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1.33倍(時薪96元)及1.66倍(時薪120元)計算,無報導之時薪僅66元。
在福利方面,公司提供建教生勞健保、團保及提撥勞退金,免費提供住宿及伙食,同時考量學生上下班途中安全,並承租交通車免費提供往返公司、宿舍或學校。洋華現場主管隨時關切建教生實習情形並給與協助,公司另聘請學校輔導老師輔導學生生活起居,輔導老師並一起與學生住在宿舍裏。本公司絕對是配合教育部嚴格審核建教生的工作環境及重視建教生權益之要求。
本公司引入建教生係基於回饋社會,培養人才,扶助經濟能力不佳家庭。針對部份建教生希望用有限的實習機會以加班多賺取學費,公司雖已取得家長加班同意書,但未能及時注意及禁止建教生加班超時情形,是公司管理上需改進之處。
上週四與公司抗爭之離職員工擅闖建教生宿舍,並騷擾學生,學校、家長及本公司基於安全考量,已共同決定讓學生回學校。
 
三、雇用16歲以下之童工加班工作之說明
   日前舉發公司僱用童工,經查該已滿15歲但尚未滿16歲的員工,即為舉發人工會幹部羅彩鳳的子女。該舉發人於去年中向公司表示希望子女能到公司短期暑期打工,現場管理幹部於不諳法令狀況下同意讓其子女於該期間隨其母親上下班, 並按規定發與加班費。該舉發人先拜託管理幹部讓其子女加班,後又提起舉發,造成未滿16歲者加班工作之事實,此舉不無可議之處。針對本次管理漏洞,公司已積極強化內部管理,檢討改進行政上之疏失,預防未來再次發生。
 
四、建教生超時加班之說明
去年全球歷經金融風暴,多家企業面臨裁員及減薪,很幸運地,觸控面板市場需求不受影響,為盡一份社會責任,當學校主動與公司洽談,談及有些學生經濟負擔重,公司毅然決定增加建教生實習名額,雖然實習時間僅三個月,等學會了也到離開的時候,公司付出了相當高的訓練成本,但仍期望為社會盡一份心力,若如報載所轉述,公司貪圖的是廉價勞工,目前公司在大陸及越南均有設廠,大可將勞力增加在海外,培養長期性的勞工以增加效益!公司雖已取得家長加班同意書,但未能及時注意及禁止建教生加班超時情形,是公司管理上需改進之處,惟公司對於短期加班性質之建教生,仍然隨時密切注意其健康狀況,公司希望家長放心學生至洋華實習,建教生是父母及學校的寶貝,同樣也是洋華的寶貝,洋華衷心希望他們在洋華能留有美好的實習回憶及良好的社會實習經驗。
由於本公司少數被資遣員工經由工運外力的介入,四處至勞工局、勞委會及教育部抗爭,更直接去本公司客戶所在地或產品發表會上進行干擾,散佈不實言論。實際上,抗爭之4位離職員工佔全體台灣員工1200位為極少數,多為工聯人士混入其中運作所致。本公司對於最近連續的抗爭事件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及疑慮,深感遺憾及致歉。對於這些工運外力有計畫的煽動本公司員工並發布不實言論行為,公司將循法律途徑保留法律追訴權。
洋華光電本著取諸於社會,還諸於社會的企業精神,對於人力的培養及員工的照顧不曾間斷。對於本次捲入此事件的無辜建教生及學校老師們,本公司再次表達深深的歉意,本公司未來將虛心檢討改進公司管理制度,不負社會大眾對洋華的期望。
 
 
 
中華民國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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